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林区数据管理部门,省直各单位、公用企业: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》,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,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,我们依据《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(发改数据规〔2025〕26号)《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(试行)》(发改数据规〔2025〕27号)等文件,制定了《湖北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湖北省数据局
2025年4月7日
推荐阅读
-
详细内容请点击查阅...上传时间:2025-08-14 11:09:02.0
-
详细内容请点击查阅...上传时间:2025-08-11 15:50:54.0
-
详细内容请点击查阅...上传时间:2025-07-25 11:39:11.0
-
详细内容请点击查阅...上传时间:2025-06-19 17:05:43.0
-
详细内容请点击查阅...上传时间:2025-06-14 18:03:20.0
-
详细内容请点击查阅...上传时间:2025-05-07 09:13:16.0